并台湾之星砍价85亿元 台湾大哥大「理由」是这个
台湾大董事长蔡明忠。(资料照)
打七折成交!台湾大哥大与台湾之星董事会今日通过,台湾大砍价85亿元,以197亿元合并台湾之星,较原本出价282亿元打了7折。台湾大表示,虽NCC 处分使整并成本大幅增加、效益大幅减少,但基于保障台湾之星 280 万用户、2000 位员工权益,仍继续推动合并案,这也是双方高度诚意下的双赢结局。
台台并陷入延长赛,台湾大哥大董事会今日讨论与台湾之星合并案,董事会通过授权公司以不高于每一股台湾之星普通股,换发本公司0.0326股普通股,换算并购金额从282亿元变197亿元,砍价约85亿元,与先前外传百亿元差异不大。
台湾大表示,虽然董事会仍认为NCC频谱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要求「新台湾大」无偿自主缴回重金标得的频谱,却对同在3GHz以下超频的中华电信,及远传电信虽同意缴回部分后仍超标的频谱准予保留,于法无据;该附款同时要求若不自主无偿缴回,明年6月30日前应改以交换或移转方式处理超频,但交换与否需视竞业意愿,实不可控于我方,因此窒碍难行。
台湾大表示,虽 NCC 处分使整并成本大幅增加、效益大幅减少。但基于保障台湾之星 280 万用户、2000 位员工权益,并期望双方网路整并带来可观社会资源的节约,同时带动 3G 提前退场,更进一步产生巨大公益,因此决议续行本案。同时,董事会亦责成经营团队研议是否提起行政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