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修法改稱「優先席」 交通部:子法配合文字修正
卫福部今预告修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3条,除将博爱座更名为「优先席」,也将优先乘坐博爱座之「老弱妇孺」,修正为其他实际需要者。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近期博爱座争议频传,卫福部今预告修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3条,除将博爱座更名为「优先席」,也将优先乘坐博爱座之「老弱妇孺」,修正为其他实际需要者。交通部表示,「大众运输工具无障碍设施设置办法」中的文字也将配合修正,将配合母法修正时程一并上路。
卫福部今指出,为落实博爱座设置原意为优先礼让给有需要者乘坐,修正身障权法第53条,将「博爱座」修正为「优先席」,并将优先乘坐博爱座对象的老弱妇孺,修正为其他实际需要者。
现行「大众运输工具无障碍设施设置办法」规范,公路及汽车客运、铁路未提供对号入座客车应设置供行动不便者优先乘坐的博爱座,且座位至车门或出入口之地板应平坦无障碍;在捷运部分,客车厢应设置供行动不便者优先乘坐的博爱座。
交通部指出,若身障权法修正通过,「大众运输工具无障碍设施设置办法」中的「博爱座」文字也将配合修正,由于相关使用对象都在母法「身障权法」已有规定,因此子法不会另行规范。
交通部表示,身障权法预告后,还要送行政院通过,并至立法院审议,待修正完成,大众运输工具无障碍设施设置办法就会配合其生效时间一并修正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