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地方 钱未乱花

贵报昨日短评〈可以这样花钱哦?〉本处说明如下。

中央特别统筹分配税款原本就是地方政府税课收入,在控留适度安全存量后,其余予以充分运用,得以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事实上在九十二年间,就曾因普通统筹分配税款大幅短征,以特别统筹分配税款拨付地方政府。另九十六及九十七年年关也曾分别增拨六十亿元及四十亿元予县市政府

而近年中央特别统筹分配税款规模每年平均约一一○亿元,用途主要是协助地方政府办理救灾工作,但今年天然灾害频率较低,动支款项较少,审计部在六月十五日函行政院表示,中央特别统筹分配税款可适度保留,其余允宜考量充分运用,以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本次行政院增拨财源给地方政府,属于未指定用途的财政协助性质,地方政府将该财源作为缩减财政赤字或推动紧急重要事项之用,并没有违反预算法规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