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国际维修免责条款 立法趋势与观察

「头家(老板)!我车坏了」「啊~恁(您)企隆丢(去撞到)喔!要修理啰!」

「会足(很)贵吗? 」

「看恁(您)用什么零件,阮(我)有原厂零件,还有台湾做的副牌哄恁蒜(给您选),品质都不错,价钱不同啦!」

相信许多汽车驾驶人,都曾经历过碰撞事故而需维修的经验,对上面的这段对话,想必也相当熟悉。在台湾,有一群汽车零组件制造商(以下简称「台厂」),经过长达数十年资源、技术的投入,使全球超过八成以上之汽车碰撞外观件(以下简称「碰撞件」)来自于「台湾制造」。但,因外国原厂掌握了汽车碰撞件的「设计专利权」,使这群台厂长期处于专利侵权的风暴中,营运的延续与生存面临了无法解决的困境

笔者注意到,贵报日前刊载「司法裁判产业政策发展」一文中,作者蔡法官就台厂生存与延续的危机,更精辟地提出明确的建议:台湾的产业,需要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纳入「维修免责条款」的立法,提供法院依法遵循,使生产汽车碰撞件的行为,得以排除于设计专利权之效力外。

按笔者观察,世界各国就是否于国内法导入「维修免责条款」,支持者多站在「保护国内汽车维修零件出口权益」、「确保消费者维修选择权利」与「促使汽车零件维修市场自由竞争」等观点而为考量。然因此议题涉及汽车制造工业大国利益,正、反双方辩论长达二十余年,目前已逐渐厘清、形成一定趋势

由世界各国对「维修免责条款」采纳的立场来看,至2014年止,全球总计已至少有14个以上的国家,如:英国义大利西班牙荷兰爱尔兰波兰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拉脱维亚匈牙利、澳大利亚及其他前英国殖民地等,将「维修免责条款」引入其设计专利权规范 ; 另由欧盟对此议题所持的态度来看,其于2002年时即以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共同体的地位,通过欧盟共同体设计规则(Council Regulation(EC)No 6/2002 on Community designs)第110条而引入「维修免责条款」。

此列国家中,西班牙、义大利与台湾的产业条件最为类似,同为汽车副牌碰撞件外销大国,极度依赖出口,且其汽车零件制造业对国内总体产值具有高度贡献,因此于立法决策时,基于「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的考量,第一时间即将「维修免责条款」纳入国内法」; 又以澳洲立法过程为例,因当地消费者的汽车持有率高,且持有期间平均高达十年,零件维修市场需求庞大,基于「保护消费者的维修权益」、「开放汽车维修零件市场」的思考,其于2003年时已将「维修免责条款」导入其设计法(Design Act 2003)中。

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身为汽车制造工业大国的德国,近年来对「维修免责条款」是否入法,也由过往的坚决反对,转而逐渐松口支持。自2017年起,由德国汽车零件贸易协会(GVA)不断地向立法者倡议,终于在2019年7月由德国联邦法务暨消费者保护部推出「加强公平竞争法案」,正式引入「维修免责条款」。该草案目前正在德国议会审议中。

由各国对「维修免责条款」的态度与立法的趋势可知,即便是汽车工业大国,目前已启动和思考对「维修免责条款」转入国内法制的必要性 ; 反观台湾身为汽车零件的供应与外销重地,在全球市场具有绝对的市占率国际竞争力,对国内经济更有相当的贡献度牵动性,台湾政府站在「支持台湾制造」、「保护国内产业」的角度,是否应该审视与考量「维修免责条款」入法的可能性?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议题,否则,可预见的将来,这个产业的发展将受到影响,且汽车驾驶人发生碰撞事故后,恐怕也无从拥有副牌汽车零件「哄恁蒜(给您选)」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