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从联合国开放科学倡议 看研究资料利用趋势

从早期的意义来看,开放科学起初强调科学研究成果的开放,避免重复相同研究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从而聚焦于研究论文的共享阅览;同时,倡议者以科学界与相关国际性非政府组织为主。然而,资料科学(Data Science)、开放资料(Open Data)与资料共享(Data Sharing)等概念的扩散与实践应用,也逐渐影响到开放科学的内涵,使研究资料(Research data)的开放与共享运用,构为开放科学的主要理念之一。因应科技研发成为现代国家的政策核心,各国陆续于政策面与制度面推动开放科学与研究资料共享运用相关措施;而COVID-19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剧烈冲击与复杂课题,导致各国政府亟欲自科技应用寻求创新解决方案,亦加速了此一趋势。

在此背景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经2021年5月6日至12日特别委员会会议线上讨论后,议定开放科学建议书(UNESCO Recommendation on Open Science)草案,并预计于同年11月9日至24日举行的UNESCO大会中正式通过。依据草案内容,本建议书将首次提出关于开放科学的全球标准制定框架,以扩大科学知识传播、加强全球科学界之间的合作、强化科学与社会联系,并强调国际科学合作的重要性。

建议书草案除了鼓励会员国分配预算投入研究与合作,更针对开放科学与研究资料共享利用,提出了以下重要主张:(1)定义开放科学为一种包容性的架构,含括各类活动与实践,目的在于使每个人均得公开使用、获取与重复使用科学知识,为科学与社会利益,增进科学协作与讯息共享,并向科学界以外的社群开放科学知识的创造、评估与传播过程;(2)开放获取科学知识的概念,纳入开放取得研究资料;而所谓开放授权,则意指允许他人重复使用、编辑与重新分配(redistribute),并应及时、尽可能免费向所有人提供;同时,须依FAIR原则等资料治理与管理原则,以及时、便利使用者、具备人机可读性与可操作性的格式提供,并定期维护与策进。

UNESCO作成此一建议书,于开放科学的发展方向上可能包含了几项意义。其一,过往关于开放科学与研究资料开放利用等核心概念,多由非政府组织或个别国家政策来诠释界定。而UNESCO以自身国际组织的地位,为上述概念提供了指标性定义与内涵,等同为将来政府于政策、制度层面,制定开放科学与研究资料共享机制提供了一可供参酌的有力基准。其二,UNESCO就此议题,向各国政府提出制度性倡议,某程度呼应了近年来国际间对于资料跨境流通机制的建构愿景。

国内在各项研究资料的开放与再利用方面,目前主要系透过个别官方机关建构共享平台来推行,如中研院团队维运的研究资料寄存所(depositar),向外界提供研究资料之保存、管理与共享功能。不仅研究社群得借此在专案团队成员间分享研究资料,强化专案协作;针对研究团队授权对外开放之资料,一般使用者亦得自由取用该些研究资料,以符合授权条款的形式利用之。是为国内开放科学理念落地应用,以及研究资料流通再利用平台模式的实践经验。长期来看,或得透过该类共享平台试行,使其研究资料搜整、治理与释出的框架与作法进一步衔接UNESCO所发布标准,以为推展我国研究资料跨境流通机制的基础与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