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两个中国与海洋维权

政府在涉及陆地领土主权海洋权益维护的重大问题上,经常出现「手足无措、进退失据、眼光短浅、不知轻重」的现象。此一现象之发生或许可归因于对自我与两岸定位的不确定,以及对捍卫国家主权的没有自信。

钓鱼台台湾附属岛屿台海两岸对此均有共识大陆方面过去甚至认为,钓鱼台问题是台湾的问题,应由台湾方面出面解决,他们乐观其成。但,台湾却惮于美、日「关系」,并期望多方讨好,以致长期来在钓鱼台问题上几乎无所作为。近日,大陆方面先以其公船不时进入钓鱼台十二浬领海范围内,再宣布划设钓鱼台列屿直线基线,并拟进一步将其于二○○九年五月十一日向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CLCS)所提出之东海二○○浬以外延伸大陆礁层「初步资讯」转化成具体的东海大陆礁层外部界限提案,要求CLCS予以确认。这种在外交抗议后的一连串具体行动,显示出中共有计划、有步骤的作为。

我国安当局似乎完全不能体会中共二○○九年提出「初步资讯」的意义与对我所释出的善意与期待。中共在该「初步资讯」中仅示出四条东西向之剖面测线,表示中共主张陆地领土自然延伸之东海大陆礁层的外部界限向东可直至冲绳海槽底部轴线,而不明言此大陆礁层向北及向南的边界,为台湾保留了面子里子。如今,若中共被迫以钓鱼台,甚或台湾本岛作为其主张东海大陆礁层之基础,并正式向CLCS提案,若再获CLCS肯认下的「建议」,则将产生「并吞」我国所主张之「国土」的法律效果。不知届时马政府又将如何自处?又要如何向国人国际社会说明我国的地位

国旗出现在保钓登岛及北京与其他城市的保钓抗日示威中,似乎显示中共当局亦在思考中华民国在保钓中的角色与地位。但我国旗之出现却被我国安人士解读为「中共统战工具」。试问,两个中国联合捍卫共同主张的岛屿主权,违背了马总统念兹在兹之「一中宪法」的精神或文字吗?当钓鱼台都无法自保之际,研商「东海行为准则」的起草,又能停止钓鱼台对我沦丧的进程吗?

或有谓,处理钓鱼台问题应以维护传统渔捕权益为重,而非争岛屿主权。他们知道我国在钓鱼台海域渔获产值与产量有多少吗?我国沿近海、远洋养殖渔业之总体产值一年才只有一千亿台币郭台铭一个厂的产值就超过我全国渔获产值。日本几乎没有渔船在此海域作业,但却非占钓鱼台不可,其眼光是放在钓鱼台列屿可主张之大陆礁层,以及其中潜在的石油与天然气,而非那贡献国家经济发展甚少的渔业利益。

大陆方面曾多次高度赞赏「台湾当局死守南沙太平岛六十年,为中华民族作出伟大贡献」,我方亦可大方回应「大陆当局六十年来继受并捍卫中华民国政府民国卅五年十二月在南京所公布直至北纬四度曾母暗沙南海形线及其主张,为中华民族作出伟大贡献」。近日钓鱼台冲突事件,应可被我政府视为建立两岸互信合作的最佳时机与个案,并借此向美、日及国际社会表现出作为当事国的主权尊严。(作者为中山大学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