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接轨国际 开展人权尽职调查

■具强制力的人权规范

随着欧洲各国对人权尽职调查重视度的提升,人权尽职调查的规范力道由柔性的国际人权原则、准则、宣言及2023年新版GRI准则强调人权与尽职调查纳入企业内部管理,逐渐延伸至强制性的国家法规,可以看出人权的重视程度呈持续上升。从我国当前法规来看,符合法规规范之企业除了需编制永续报告书,也需要将人权尽职调查结果揭露于永续报告书中,而我国编制永续报告书之企业标准已提升至112年的实收资本额20亿元以上,相关规范亦日益严谨且势不可挡。此外,台湾位于全球经贸重要角色,必然受到欧洲人权法规之影响,因此可预期未来将有更多台湾企业需进行人权尽职调查。

根据目前欧洲部分国家的法令规定,均指出法规范围内受限之企业需开展人权尽职调查,且范围除企业自身营运外,需延伸至供应链。目前对于供应链人权尽职调查相关规范以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为例,罚款最高可达80万欧元,或对年营收超过4亿欧元之企业可处年营收2%之行政罚锾,且最多三年无法参与政府公开招标。

此外,欧盟执委会于2022年2月23日发布《企业永续尽职调查指令》草案,未来此指令若通过,涵盖范围为全欧盟之国家,符合规范范围之企业均须对自身营运、子公司及其具有「已确立商业关系」之供应链企业之营运行为,开展人权尽职调查,对于与欧盟有贸易往来之企业而言,不得不提前关注人权风险管理及尽职调查之事宜。此外,我国关于人权相关计划或法规其制定脉络是依循联合国或欧盟等人权相关之宣言或法规,依照此趋势,未来我国必将依循国际趋势制定相应人权尽职调查法规,面对此情趋势,建议企业可以提前因应,了解人权趋势、开展人权尽职调查。

■机构投资人

重视企业人权治理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报告中表示,越来越多机构投资人关注人权政策和人权尽职调查的问题,且意识到合适的人权尽职调查可以改善企业整体之营运风险,建议机构投资人更系统地要求其投资的公司进行有效的人权尽职调查。根据英国劳动力倡议组织(Workforce Disclosure Initiative, WDI)的研究报告 指出,所有的企业营运都涉及人权风险,而且超过8成的企业可透过人权尽职调查有效的识别出人权风险,而企业在人权管理中最弱的一环则是供应链。

综上所述,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时,必将人权尽职调查结果纳入合作评估条件中。对机构投资人而言,人权尽职调查能够增加企业透明度,向机构投资人展现企业自身非财务营运情况,争取机构投资人之支持。

近年欧盟多项人权法规的制定与发布,彰显人权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且明确涵盖范围需包括供应链,对此情况,台湾更需要维持及争取更多关键国际产业供应链商机。此外,国际品牌企业对于人权的重视延伸至供应链,并利用自身品牌方强势位置督促供应商开展人权尽职调查,对于品牌方施加的压力,与国际品牌合作之企业更需把握人权尽职调查趋势,避免未来因不符合国际法规之规范而错失与国际企业合作之机会,尽早施行人权尽职调查全流程管理,不只强化营运避险、更是提高组织韧性的发展路径,使企业提升企业社会面向的永续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