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战斗背心 1.3万件已服役!厂商须赔军备局52万元

1.3件「战斗背心」不合规格,法官判决厂商违反政府采购法,须赔偿军备局52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服饰品制造公司欣吉利科技标下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第二O五厂「战斗背心」标案,疑似伪造材料验收报告、交付陆制不合规格材料的成品,被军备局抓包、提告求偿101万元。高雄地院发现,1万3000件争议背心确实有抗弹瑕疵,但国防部发现后还发给各单位广泛使用,只能请求「惩罚性违约金」,判欣吉利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须赔偿军备局52万元,可上诉。

军备局2017年5月4日与欣吉利公司以1853万元的价格签订「CV105战斗背心Ⅱ型本体外套(数位迷彩)等4项」采购契约,双方约定吸震片之材质应为「复合聚乙烯发泡材料」,并应提供国内公信检验机构的检验文件及「品质保证书」。

军备局给付价金完毕、返还履约保证金98万元后,准备点收欣吉利公司第4、5批交货时发现,欣吉利公司在2017年12月、2018年7月提供的材料验收报告疑似经变造,溯源发现,1至5批的「品质保证书」全都有异。

军备局将战斗背心送验后发现,全数背心均不合格,吸震片产地竟然来自大陆,材质还是「聚氨酯」(PU),并非合约内规定的「复合聚乙烯」(PE,复合聚乙烯),最后提告要求欣吉利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送验的损害赔偿。

欣吉利公司辩称,他们是向高雄仁武区的攻卫公司订购吸震片并委托申请试验报告,该公司张姓员工疑似冒用欣吉利公司名义、向检验单位提供「试验申请书修改确认单」,取得不实试验报告,检验单位并未知会他,因此检验报告出问题,责任不在他。

此外,「品质保证书」只担保替换无瑕疵的新品,并非保证特定材质、履约权利及采购品质,不应被认定是造假文件。

针对争议的吸震片,欣吉利公司强调军备局并未在合约中写明复合聚乙烯的名称、构成比例、检验方法及标准,实际交货的产品经「热裂解法」检验确实含有聚乙烯,军备局实际使用也无异样,难认交货有瑕疵。

法官认为,检验报告虽然经变造,但是变造的部分仅有申请者、日期、地址等资讯,试验内容前后无异。

但材质部分,欣吉利公司交货的吸震片2023年曾经工研院鉴定,证实未含有「复合聚乙烯」成分,加上欣吉利公司的上游厂商曾与大陆材料供应商透过微信对话表示「做的时候你没通知我放点PE料进去」,判定最后成品确实不含「复合聚乙烯」无误。

法官表示,军品采购目的就是要提供国防部所属各级军种、军队士兵可妥善且安全使用的装备,产品须达到定制品的规格标准,否则将妨碍军需采购目的,造成终端使用者人身安全疑虑。

欣吉利公司未对供应原料的上游公司详细查证,导致用到陆制不合格原料已有责任,但军备局2018年8月仍正常验收,迟至该年11月才发现验收的吸震片材质异常,也未有撤销验收合格之举,2023年8月才通知欣吉利公司更换材料非陆制的战斗背心,1万3000件瑕疵品早已缴解给国军各单位使用,军备局依法只能请求「惩罚性违约金」,最后依政府采购法判欣吉利公司须赔偿军备局5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