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罪獲判緩刑 王郁文:有一點點委屈

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公关主任「水母」王郁文。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被重判,她的四名助理共犯中仅前法务主任陈昱恺无罪,而力挺高虹安的前公关主任「水母」王郁文虽不认罪,但因非公务员、犯罪所得少获判缓刑;王郁文表示「有一点点委屈」,将会和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陈昱恺被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虚报二○二○年六、十、十一月分的加班费,陈在侦查、审理中认罪,但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确实有加班,不适用贪污法令,判决无罪,也是本案中唯一获判无罪者。

判决指出,高虹安二○二○年三至五月间,仅以四万六千元聘用王郁文,却推由黄惠玟浮报王郁文的酬金为四万七二九○元或四万八五○○元,并以此为基准请领加班费,共同诈取八二三三元的酬金及加班费。

王郁文虽不认罪,但法院认为王郁文不具公务员身分,可罚性较轻,且犯罪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犯罪情节轻微,依贪污治罪条例规定二度减刑,并称王郁文身为立委公费助理,却配合诈领补助款,实属不该,依法判决两年徒刑,褫夺公权两年,并宣告缓刑五年。

王郁文昨在丈夫陪同下到庭听判,两人在宣判结束后,频频询问审判长犯罪意图如何认定,并强调不知情黄惠玟送出薪资申请单;王郁文丈夫更以诈骗集团盗用人头帐户为例,替妻子抱屈,但审判长回应,王郁文犯罪期间长达三个月,且已有支出,难认定没有犯罪意图。

王郁文说,她认为自己薪资是用来帮忙买办公室同事的用品,无论是饮料、卫生用品、姜母茶等,都是她买来给同事,没有给高虹安私用,但法官至少认定他们有加班的事实,并没有虚报加班费,会再和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黄惠玟因不具公务员身分、犯罪所得五万元以下,且坦承犯行,犯罪情状情堪悯恕而获减刑;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主任陈奂宇也不是公务员、犯罪情节轻微、坦承犯行,也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