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归零、保单还被扣押 67岁阿北悲叹「连病都生不起」

(图/今周刊提供)

「目前一天的新案,一人大概会分到30几件……,去年7、8月高峰时,更是1天1人就50多件。」淑芬(化名)的话语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无力感。

过去1年,涌入地院民事执行处的案量爆量成长,让一线处理案件的司法事务官和书记官,个个大喊吃不消。今年以来截至7月底,台北地院相关新收案件来到17.89万件,已达2022年以前全年平均新收案量的水准。平均每名事务官手上,至少有两千件强执案件待处理。

这些案件其实都脱不了一个共同点:「人寿保险保单」。以台北地院为例,根据司法院向本刊揭露的数据显示,今年截至7月止的新增案件中,就有44%与保单强制执行有关。

关键变化出现在2022年12月,当时,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做出一项裁定。在该项全称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号民事大法庭裁定」的公文中写到,「执行法院于必要时……得核发执行命令,终止债务人为要保人之人寿保险契约,命第三人保险公司偿付解约金。」

白话地说,就是「债务人的寿险保单可以被强制执行」,而且为了帮债主讨债,执行法院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与债务人解约,保险公司也应把保单解约金直接还给债主。就这样,「保单抵债」从长久以来的「不见得可行」状态忽然变成「合理可行」,债权人自然卯力争取,也让相关声请案件暴增。

因此裁定大受影响的,还有住在屏东偏乡、今年67岁的侯先生。10余年前,他因母亲脑出血失能,决定将经营多年的机车行收了起来,全职照顾母亲,孰料不久后父亲也跟着倒下。而他自己,因为长期照顾双亲无法工作,导致经济陷入困难,过程中走上「以卡养债」的恶性循环,在多年的信用卡循环利率加乘下,至今欠下的债务已逾千万元,而他名下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已陆续遭到变卖清偿。

去年一张来自法院的强制执行命令通知,让他仅存的2张寿险保单也被扣押,相关的医疗保障跟着「被暂停」,人生坠入了「不敢生病」的悲情处境。

「现在这种状况、这把年纪要再投保已不可能……,如果最后真的失去这些保单,未来就没有任何保障了。」侯先生找债权银行谈,对方要求他必须拿出比「保单价值准备金」更高的额度,才愿意撤销执行保单,「但,我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他无奈地说。

类似侯先生这样,因为欠债,导致保单被执行扣押的个案,在过去一年半间,可谓不胜枚举,以本刊实地采访的对象为例,有忧郁症与心脏病史,因为保单被扣押,住院后申请医疗险理赔金却迟迟下不来者;也有长期癌症病史的债务人房贷未缴清,今年五月两张寿险保单被债权银行声请强制执行,而其中一张保单,甚至是没有保价金的癌症险。

或许是因为第897号裁定引起的风波太大,金管会也意识到了,并在今年6月发布《保险法》修正草案,试图透过豁免特定的保单类型,以及引入「介入权」方式,试图缓解当前乱象。但,在修法仍未完备下,债务人应该如何自我救济?

对此,长期协助卡债受害人的法扶律师赵兴伟表示,债务人接到强执命令后,如果不服,除了可向法院声明异议,建议也可依《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声请「保全处分」,并同步启动更生或清算程序,「保全处分一旦下来,保单虽然仍被扣押住,但好处是它将不能被解约换价。」

赵兴伟观察,依据现况,声明异议最快也多半要3到4个月才有结果,「但保全处分大约1个月内就可以下来,若声明异议失败,因为有保全处分,也就可先保留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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