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再度调高 医事人员等执行业务所得费用率
财政部再度调高,医事人员等执行业务所得费用率。(示意图/达志影像)
财政部今日发布「稽征机关核算2022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标准」、「2022年度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及「2022年度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
财政部说明,2020年度起执行业务者及其他所得者因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致收入减少、费用增加,使费用占收入之比重增加,该部订定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上开费用标准时,增订适用之费用率得予调增之租税协助措施。考量2022年度COVID-19疫情持续严峻且本土确诊病例大幅增加,2022年度有继续提供上开租税协助措施之必要,故适度调增2022年度执行业务者及其他所得者费用率。
一、医事人员属防疫前线,需采取更高规格防疫措施,有其特殊性,因此「医事人员」各项收入适用之费用率得按费用标准之118.75%计算,例如:西医师全民健康保险收入之费用标准由每点0.8元提高为0.95元,挂号费收入之费用标准由78% 提高为93%;又药师之健保收入包含药费收入适用之费用率,由94% 提高为97%。上开「医事人员」适用之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无须个别举证其受疫情影响情形,亦无适用条件限制。
二、「非医事人员」部分,考量2022年度因应疫情提供之延分期缴纳税捐协助措施及经济部补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收入减幅评估标准与2021年度相同,且受影响程度与防疫前线之医事人员有别,因此维持年度收入总额减少达30%者适用之费用率得按费用标准之112.5% 计算,例如:私人办理补习班收入之费用率由50% 提高为56%规定,并放宽2022年度收入总额比较基础,即2022年度收入较「2022年度、2020年度或2019年度任一年度」减少达30%者,得适用调增后之费用率,以合理反映业者受疫情影响营运情形,并减轻其所得税负担。
财政部表示,执行业务者或其他所得者,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其采收入减除相关费用核实计算损益,并能提示证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供调查者,可依帐证及相关规定核实认定;其未依法设帐记载及保存凭证,或未能提供证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得依上开收入及费用标准申报2022年度执行业务所得及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