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把台湾当香港租界 监院还护航

(图/新华社)

2019年10月22日内政部、法务部与陆委会联合开记者会,宣布我方将于隔日派司法人员前往香港,带回杀人犯陈同佳。陈同佳与受害者潘晓颖皆是香港居民,2018年来台旅游,陈同佳杀死潘晓颖,潜逃香港,被地检署通缉。内政部的宣示将满两年,内政部说「明天派员到香港」,已过了720个「明天」,仍未能成行,遑论把杀人犯带回台湾。

内政部宣示将派员到港之前,政府的立场是陈同佳该由港府审理,台湾方面将提供相关事证以供港方侦办。为了支持这论点,政府各机关多次发言:「陈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先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来台的入境问题。」、「希望港府务实回应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港府需将完整罪证交给台方,才会准许陈同佳入境。」。

除了明确主张这案子应该由香港审理,民进党政府还为陈同佳入境台湾设下门槛:两地需有司法互助机制,陈犯才能来台。内政部长徐国勇在当年10月21日公开说:「必须要有司法互助协定,才能根据犯罪地审判。」结果24小时后,舆情压力下,整个政府立场急转弯,原来的坚持通通放弃了,连总统蔡英文也改口说:「以中华民国司法机关名义,赴港押解犯人回台受审。」急转弯也没用,两年了,蔡英文的「赴港」、「押解」、「受审」都落空。

在政策上,政府自毁原先立场;从结果看,一切落空,毫无成果。台港两地交手,台湾在赛局里大输,但去年10月出炉的监察院调查报告,由监委蔡崇义领衔,重点不在检讨我方行政机关的失策,却归咎于香港。

调查报告的主调是,我方曾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调查取证及被告遣送之请求,港府未回应,也拒绝会商。监院的说法为行政体系卸责,两军交战,各有立场与筹码,我军大输,该检讨的是我方失策,而不是怪罪敌军顽强。港府的立场是我方应该面对的既成事实,该如何因应才是重点。监察院的检讨结论是:我军输了,但没有错,错在敌方军容整齐、立场坚定,任何战败的将军都无辜且无罪。

调查报告也指出,我方各机关透过两地既有平台联系,港府表示乐于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但我方认为这是非正式的刑事司法互助,只是执法机关间的情资交换,这不是我方要的。两军交锋,我军希望敌军换个位置再开战,敌军不理会,监察委员认为,我军因此输了,罪在敌军不遵从我方的要求。

嫌犯引渡或遣送实务,两地之间是否有正式的司法互助机制不该是前提。2016年香港荃湾工厦石棺藏尸案,3名嫌犯逃匿台湾,在没有正式司法互助机制下,台湾将嫌犯驱逐出境,由港方逮捕。国际实务也一样,2012年9月,我国刑事局包飞机把近300名台籍诈欺犯从菲律宾押解回台,那时台菲并没有司法互助协定。徐国勇公开说,要有司法互助协定才能引渡、审理,菲律宾的案子证明他失言。部长说谎,监察院调查报告没检讨。

就算监察院赞同行政机关「先有司法互助再谈引渡」的借口,那为何不检讨众机关在2019年10月22日的集体急转弯。行政机关昨是今非,或昨非今是总是自我矛盾,有个时空点大错特错,但监察院轻轻放过。

遑论行政机关还拿管辖权当借口,迟迟不接返嫌犯。陈案台湾当然有管辖权,不管哪国人在台杀人,杀的不只是人命,更是挑战台湾法律权威与社会秩序,管他逃到哪国,台湾都该努力抓回,彰显司法主权。内政部长徐国勇主张放手给港府审判,其他机关说得先厘清港台管辖权争议,才能讨论是否引渡。蔡政府放弃管辖权,把台湾当成香港的境外租界,监察院竟然还护航。

(作者为伦敦大学伯贝克法律学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