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冲击212产品 多数未碳盘查

CBAM管制的248项产品项目中,我输欧212项恐受冲击,多数为钢铁制品。(本报资料照片)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10月起试行。审计部示警,经济部未掌握国内所有可能受CBAM影响的业者名单,多数尚未完成温室气体盘查,而碳排放量超过免费核配额部分,届时须全数向欧盟购买CBAM凭证,恐影响温室气体管理基金之基金来源。

针对钢铁、水泥、化肥、铝及电力等碳泄漏高风险产品项目,欧盟境外进口上述产品时,其碳排放量超过免费核配额部分就须购买「CBAM凭证(CBAM Certificates)」,使其价格得以反映欧盟境内碳定价,若进口商可提出已于第3国支付相对应碳价证明,就能减少须支付之碳价。

据经济部统计,CBAM管制的248项产品项目中,我国输往欧盟计有212项,大多以钢铁制品为主,2022年度出口欧盟总值共计43亿7565万余美元。

审计部决算报告指出,经济部为协助相关产业因应CBAM管制政策,虽已陆续辅导业者进行节能及减碳措施,但并未充分掌握国内所有可能受CBAM影响的业者名单,且经济部目前辅导完成温室气体盘查的11家中小企业中,仅2家输出CBAM管制产品至欧盟,多数受CBAM影响的业者,迄今尚未完成温室气体盘查。

另外,环境保护署将分阶段征收碳费,费率等尚待订定相关子法,但初步规画的碳费征收对象仅包含289家大型排放源,审计部认为,CBAM正式实施后,输出CBAM管制产品项目至欧盟,但尚未经征收碳费的业者,其碳排放量超逾免费核配额部分,须全数向欧盟购买CBAM凭证,恐影响温室气体管理基金之基金来源。

对此,环保署气候变迁署筹备处主任蔡玲仪表示,碳费明年开始征收,目前规画首波征收对象为年排放2万5000吨以上的事业单位,如中钢等业者,虽然中小型业者不一定会达缴交碳费规模,但如小型业者购买中钢生产的钢铁加工生产的制品,规画会开具相关证明其已缴交过碳费,因此不致影响我国温室气体管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