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台版CBAM 經部:可先對高碳洩漏進口品碳關稅評估

台湾将迎来碳定价时代,经济部表示,排放量前20大企业占碳费课征碳排放量的8成,碳费征收的影响最大,中小企业则可能因为碳成本转嫁间接受到影响。对于台版CBAM推动,经济部建议,可先启动对高碳泄漏风险进口产品实施类似碳关税的评估作业。

经济部次长连锦漳、环境部次长施文真明天将出席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针对「碳费征收机制对产业冲击之影响评估,及政府协助企业因应之配套措施」与「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推动规划」进行报告,并备质询。

根据经济部提交立法院报告指出,台湾碳费制度课征对象为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大于2.5万吨的电力业与大型制造业,统计约500个排放源,其中,排放量前20大企业占碳费课征碳排放量的80%,碳费征收对其影响最大。

至于碳费制度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经济部表示,虽然不会被课征碳费,但因碳费征收对象包含产品的上游原料端,如钢铁、水泥,也可能将碳成本转嫁给下游,间接对中小企业造成影响。

经济部表示,台湾为出口导向的经贸体系,企业对于生产成本极为敏感,甚至可能因区域碳定价差异而调整生产布局。碳费制度虽以减碳为目的,但须通盘考量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审慎细腻研拟相关配套措施,以建立完整且合理的碳费政策。

在研商碳费征收机制规划过程中,经济部表示,与环境部共同设计几项配套措施,包括设定2.5万吨起征门槛,搭配以2.5万吨扣除机制,以确保该业别不同规模厂商竞争的公平性。

另外,经济部与环境部也参考先进国家碳定价作法,设计高碳泄漏风险产业排放量调整系数,以维持产业国际竞争公平性;同时导入优惠费率制度,允许积极投资减碳的企业享受较低费率,以提高企业采行减碳措施的诱因。

国际碳定价时代来临,目前国际上仅有欧盟及英国正式宣布推动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因CBAM涉及国际贸易,复杂度远高于一般国内政策法规,所以其他各国多仍在观察欧盟CBAM的政策细节,确认CBAM的技术可行性。

根据环境部规划,明年起将研议台版CBAM,先行试办要求高碳泄漏产品须申报产品碳含量,并跨部会研商实施时程,以维护台湾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经济部表示,原则上支持台湾推动CBAM,但须审慎进行,建议可先启动对高碳泄漏风险进口产品实施类似碳关税的评估作业,在符合WTO规范及台湾产业利益前提下,设计一种有别于欧盟CBAM但适合台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