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模範警擅查女警個資 懲戒法院判記過2次

惩戒法院。记者王宏舜/摄影 王宏舜

判决指出,二○二二年十月间吴男在刑大值日室,以个人帐号登入智慧分析决策支援系统,在「执行交通相关业务」用途栏,输入女警车牌号码,非法查询搜集女警个人基本资料、亲友网脉等。

吴男称因好奇心一时失虑深感懊悔,已在新竹地方法院调解程序中解释及致歉获得原谅。他查询资料未外传,未影响对方名誉或造成损害,他热爱警察工作,曾经破获多件帮派犯罪集团、跨国走私海洛因、大宗枪枝及社会瞩目掳人撕票等重大案件,为此曾获记大功三次、记功一一二次及嘉奖一八○○次,并荣获机关及全国模范警察。此案后自我检讨改进,请求改过自新机会。

惩戒法院审酌吴男身为警察,未能诚信、谨慎执行公务,假借职务上机会,侵犯被害人资讯隐私权,损害机关形象、政府信誉;考量他坦承犯行,违失行为仅一次,且对社会治安工作着有功绩,曾荣获全国模范警察,记过处分。可上诉。

公务员惩戒处分依严重程度有免除职务、撤职、剥夺、减少退休金、休职、降级、减俸、罚款、记过、申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