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 5月首申报 逾千家企业剉咧等

宋秀玲指出,三大放宽项目包括,第一调整「微量豁免门槛之防止滥用规定」计算范围,CFC当年度盈余的合计范围将从全部CFC放宽至「直接持有股权且不具实质营运活动」的CFC。

第二是提供过度措施,给予CFC非低税负区转投资事业额外三个月决议分配盈余期间,即该非低税负区转投资事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决议分配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盈余者,该分配盈余可不列入CFC当年度盈余的加项。

第三是透过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的金融工具(FVPL)评价损益得选择延后至实现时计算损益,等到处分或重分类时以实现数计入CFC盈余。

另外,资诚家族及企业永续办公室主持会计师洪连盛也提醒,2024年5月报税对持有境外公司的个人,是有史以来申报难度最高的一年,首先要判断个人所持有的境外公司是不是在「低税负区」成立的公司。

第二是境外公司所在国对于公司所得课税的规定是否有公司税率低于14%,或该国对公司的海外所得不课税,或汇回时才课税的问题。

此外,也需了解自己跟关系人、关系企业对低税负地区公司的直接、间接的持股比例合计是否大于等于50%,或对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经营有无主导能力,进而判断该公司是不是CFC。

目前上市公司约有75%、约700家,上柜公司有68%、520家有CFC,合计1,200多家上市柜公司都将面临CFC申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