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报个人CFC 掌握5事项轻松上手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私人暨家族企业服务团队会计师王瑞鸿。(勤业众信提供、吴静君台北传真)

5月报税季将至,今年5月综所税报税较以往最大的改变就是,去年最低税负部分新增「个人受控外国企业」(CFC)课税制度,若个人持有境外低税负国家或地区公司,将可能今年5月报税就有实质上的改变,提醒纳税义务人注意5大事项才能轻松上手。

首先要确认有无CFC公司,简单的说,个人持有境外公司股权,且包含该公司位在低税负国家或地区、个人及其关系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境外公司股权达50%或具有重大影响力,就属于CFC公司,今年报税时就要特别注意相关规定。

如果持有CFC股票,在申报个人所得基本税额时所需要备妥的文件包含个人及其关系人持股明细表、个人及其关系人结构图、个人CFC营利所得计算表等表格。在填列CFC营利所得计算表时,须勾选其财务报表是否经会计师签证,个人境外公司过往有可能并未建立帐簿凭证与财务报表,纳税义务人应谨慎评估提供经会计师查核签证的财表或替代该财报的其他文据,若尚未能备妥可一并于申报书表勾选申请延期至11月30日前提供即可。

持有CFC公司,接下来要判断该CFC公司所得是否得以豁免无须计入个人海外所得课税。若该CFC公司符合「盈余未达700万元」或「在当地有实质营运活动」,则该CFC公司所得即无须计入个人最低税负。实质营运是指在当地有办公处所并雇用员工实际经营业务,但是若要依实质营运活动豁免CFC者,还需要符合全年度被动收入低于全部收入10%;另外,盈余未达700万原则上为CFC个别判断,但同一申报户控制多家CFC者,全部CFC当年度盈亏需合并计算评估。

虽2024年视首次申报CFC,但是纳税义务人只要照着个人CFC营利所得计算表填列,就可以计算出CFC营利所得。而CFC营利所得计算逻辑是先计算CFC当年度盈余再扣除CFC当地法令限制盈余分配的部分与该CFC前十年核定亏损计算而得。 若CFC公司持有金融商品时,财政部修正相关办法后,个人可选择于CFC处分或重分类该金融资产时才以实现数列为CFC当年度盈余的加减项,即每年年底评价损益属未实现性质无需计入CFC当年度盈余,但一经择定不得变更,且个人所有的CFC须一致。

最后的要注意的是要检附的相关文件,纳税义务人除了填列个人及其关系人持股明细表、个人及其关系人结构图、个人CFC营利所得计算表等表格外,也应检附CFC公司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财报或替代该财报其他文据、CFC公司转投资事业股东同意书或股东会议事录以及转投资事业减资弥补亏损、合并、破产或清算文件。

个人也应备妥个人及其关系人持股变动明细、非低税负区转投资事业财务报表、CFC公司据实质营运活动之证明文件、会计师查核CFC公司持有、衡量及处分金融工具情形的查核报告等文件,虽然于申报时暂时不用提交相关文件,但应于稽征机关书面调查函送达的翌日起一个月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