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谈金融未来:赤道下阳光和煦 也要小心中暑

陈冲指出,十六年前(2005/12/12),我在报端发表专栏「做好事又赚钱」,即曾提到2003/6发布未久的赤道原则,那时我在合作金库担任董事长,身为台湾最大的Lender,虽然曾一时动念加入签署此一「金融机构在专案融资下处理环境与社会议题之架构」,但深究其内容,银行一但签署,即有义务在处理千万美元以上融资、投资或财务安排时,先行分析对环境及社会面的影响,借款人也因此承担不少额外的负担与承诺,在当时红海状态下的金融界,又考虑台湾金融机构规模尚小,Do good不必拘于形式,所以我在文章结论中表示「似有空谷足音却又遥不可及之感」,对加入签署乃暂告作罢。

陈冲指出,十六年下来,赤道原则已堂堂迈入第四版(EP4.0),内容更符合世界环保趋势,台湾银行界撑过2008年金融海啸,也日益壮大,在整体重视ESG的氛围下,2015年起,开始有银行加入赤道原则,至上月底已陆续有十家本国银行完成签署。

依照EPA(赤道原则协会)资料,至八月底,共有37国123家银行签署赤道原则,以英国The Banker杂志1000大银行排名看,百大银行中仅有41家参与赤道原则。不论以第一类资本或总体表现排名来看,台湾最突出的一家银行,近年排名约在全球第150名至160名之间,多数台湾的银行是在200名以外。换言之,同班同学中,体格较佳或成绩较好者,还不敢贸然投入的俱乐部,台湾银行界已竞相加入,当然EPA是表彰身分的高级俱乐部,会费也不高(每年约五千英镑),又是做好事,为显示对ESG的重视,签署赤道原则,当然值得鼓励。

陈冲指出,签署赤道原则,门槛、难度虽不高,问题在入会后银行是否能确遵十大原则及相关规定,授信/投资对象(客户)也要能配合,未来适用赤道原则的案件,皆须经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社会风险评估,提出改善计划。因此签署银行须了解授信流程调整、组织重设建立、政策表单改订、教育训练,最重要的是对新业务的影响。金融机构应以对本身了解、定位以确定签署的可行性,不要只以主管机关的期待、利于加入DJSI、输人不输阵为理由,换言之,这是科学的决定,而不应是情绪的决定。长期看,配合赤道原则是趋势,但时点、方法及相关的准备,不容大意。不要参加后无力执行十大原则而退出或被退出(de-list),对机构声誉反而有损。

陈冲指出,其实台湾任一银行,如果一时因业务或规模考量,不能参加赤道原则,倒也不影响对环境及社会的热爱,个别机构仍可藉遵守ESG、PRI(责任投资原则)、TCFD,甚至今年在疫情正炽时刚成立的GFANZ,继续做一个负责的机构。为健康而追求阳光很好,但也不要因一头热情而中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