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琪自爆用人头开小草咖啡厅 律师示警涉三大法律责任

▲柯文哲夫人陈佩琪。(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夫人陈佩琪以儿子名义开公司一事,争议持续延烧。面对各界责难,陈佩琪10日上午再度发文,坦言自己实在不聪明,「我算是有犯意,但未有犯行,请法院从轻量刑」,律师黄帝颖指出,陈佩琪用人头开公司涉三大法律责任,包含伪造文书、公务员服务法甚至贪污治罪条例,黄指出,若陈佩琪在公职医师期间有申领「不开业或兼职奖金」,依据最高法院见解,有认定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处七年以上徒刑,情轻法重,仍需谨慎看待。

陈佩琪自爆,柯文哲为布局2028总统大选想开「小草咖啡厅」,她规划退休后开店,不过因有公务员身份不可当公司负责人,因此先用别人名字开公司,待退休后换自己当负责人,结果不知这有违法疑虑。

黄帝颖说明,刑法第16条明定「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陈佩琪还是要面对三大法律问题,第一、伪造文书罪:找人头开公司,暂且不论有无税务、资本额等商业会计法及公司法问题,仍涉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黄帝颖指出,在公司登记时提供人头资料加以登录,涉犯刑法第214条规定,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使公务员登载于职务上所掌之公文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黄帝颖补充,第二、违反公务员服务法:陈佩琪于公立医院公职医师期间,以他人名义开设公司,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也就是违反禁止「违法兼职」规定,应负行政责任。

黄指出,第三、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陈佩琪如果申领不兼职奖金将沦高虹安翻版,因为陈佩琪已经办理退休,因此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禁止兼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影响有限。

黄帝颖强调,但需注意的是,陈佩琪在公职医师期间是否有申领「不开业或兼职奖金」,如果违法兼职又申领奖金,依据最高法院见解,有认定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处七年以上徒刑,情轻法重,仍需谨慎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