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老板住老板还上老板女儿 学徒认:次数太多不记得了

学徒明知老板女儿未成年,还是多次和对方发生关系。(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一名老板雇用陈姓泥水工当学徒,对他视如己出,还提供吃住,没想到对方却偷偷和自己才13岁的女儿小玉化名)发生过20次性关系,气得他报警提告,陈男也因此被依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起诉。

30多岁的陈男因为工作认真,深得老板赏识,应邀和对方一家人住在一起一年多,一同吃住,不过他也在过程中和小玉不小心擦出爱情火花,进而偷偷交往,后来也不顾对方未成年,偷尝禁果20次,直到离职后才被老板发现,因此挨告性侵。

检察官调查时,陈男承认有跟小玉发生关系,而且次数多到数不清,但强调没有强迫对方,而小女友也帮他说话,因此认定没有性侵情事,不过女方年仅13岁,因此仍依与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