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惯老板太多? 网友酸:只差没帮老板洗内衣裤

台湾公司普遍存在「惯老板」,不仅劳工权益受损,也拖累劳动环境。(示意图记者陈亭伃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人心中是否都住着一位惯老板?多数上班族认为台湾企业普遍存在「惯老板」,就算有政府法条规范,仍不按规定走。一名网友在Mobile 01上抱怨,公司老板总爱在午休交办公事,1小时的休息时间就被占去40至50分钟,根本无法好好休息,因此上网向网友询问是否都有遇过类似情况,引起热议

有网友说「你可能没看过老板把员工佣人在用的,以前做过一间公司,老板把公司翻译当作佣人在用,要去家里打扫,还要帮忙遛狗,可能只差没帮老板洗内衣了。」

不过,多数网友认为,遇到这样的老板,就要勇敢争取,「不是老板妥协就是楼主妥协」,大不了就递辞呈,实在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不如找个满意的工作,「何必自作孽不可活。」也有网友赞同地说「反正你也没签卖身契给他不是吗?可以快点去找其他工作了!」

此外,还有网友打趣地说「我以前也有遇过这种老板,超爱叫我到外面帮他买羊肉羹,大中午他在吹冷气,我在外面晒太阳走去买羊肉羹。有天他又叫我去,并且要加大辣不加香菜,我到店里时候,直接帮他加三倍大辣,那天他那碗吃了快一小时,隔天开始拉肚子,之后就没叫我去买过了...」

根据《劳基法》第35条规定,劳工持续工作4小时,至少应有30分钟休息。除雇主要求劳工于休息时间继续工作,或劳工举证有依雇主要求在休息时间工作者外,该休息时间不视为工作时间。若雇主未给予休息时间,一经申诉立案劳工局就可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