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癌藥基金 衛福部擬徵酒捐
赖清德总统承诺将设置百亿规模癌药基金,卫福部规画三年内逐步在健保内编列预算,专用于癌症新药暂时性支付,同时寻求癌症新药基金财源,预计将开征「酒捐」。
另外,将于今年底前订出「癌症新药暂时性支付专款作业要点」,健保署长石崇良表示,预计维持每年在总额之外编列一百亿预算,纳入具有医疗迫切需求、治疗潜力的新药。
石崇良表示,糖捐、烟捐、酒捐均为健保法规定的财务来源,烟捐因已开征,不属于新财务来源,糖捐则因征收较难执行,如各项食品、手摇饮应如何征集,有其难度。为此,健保署研议,针对烈酒开征酒捐,酒品多为瓶装,征税实务上相对可行。
病友团体建议,只要修正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条,就可赋予癌药基金预算。石崇良说,政府设置基金,并非单条修法即可,依「财政纪律法」,成立基金需有国库拨补以外的财源,健保法明定,可以「酒品健康捐」作为健保基金财务来源,健保署将朝此方向研拟,以「酒捐」挹注,成立独立于健保总额外的癌药基金。
台湾医药品法规学会理事长康照洲表示,酗酒有碍健康,需要抑制,但普遍征收「酒捐」恐引发民怨,建议从单价、酒精浓度较高的酒品开始征收。至于价格较低、民生需求高的米酒、啤酒等不必征收,才不会引起民众反弹。
健保署将于今年底前订定「癌症新药暂时性支付专款作业要点」规范,经专家会议审查,针对具医疗迫切需求及治疗潜力,但临床效益、财务冲击评估不确定之药品或新适应症,采取暂时性支付,每年维持百亿预算。另在病友用药期间搜集一点五至二年的真实世界数据,作为疗效评估。
修法成立癌药基金之前,健保署规画先争取公务预算拨入全民健康保险基金,指定用于癌症新药暂时性支付,预估民国一一四年编列五十亿元至六十亿元预算,一一五年编列九十亿元预算,并于一一六年达到一百亿元规模。
不过,立法委员王正旭表示,癌药基金规模应达千亿,百亿癌药基金规模远远不足,以肺癌药物为例,若纳入所有符合适应症病人,粗估就需六百余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