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造林地回收慢 林業署:經費未到位
为了避免国有林地违规利用情形出现,农业部林业署拟定国有林出租造林地补偿收回计划,计划为期四年,总计廿五点六亿元预算,透过地上物补偿,鼓励承租人主动将租地交回由政府经营管理。不过根据立法院预算中心的评估报告,发现经费执行虽达九成二,但真正回收的林地不到五成,要求林业署检讨改。
为了推造林绿化,政府从一九五一年左右开始推国有林地租地造林,不过部分林农为求尽速获益,改转作槟榔、果树及茶树等高经济价值作物,导致林地违规利用情形频繁,林业署为此编列相关预算,透过给付承租人地上物补偿金,鼓励承租人主动将租地交回由政府经营管理。
林业署森林管理组长范家翔表示,早年出租造林地,主要是要导入民间力量造林,但一九八九年禁伐天然林后,林产业逐渐没落,因此政府针对环境敏感区位,提出造林地补偿收回计划。
范家翔表示,目前已收回一万多公顷林地,现在还有七千多公顷待回收。
不过他也说,「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原本规画从二○二一年至二○二四年,每年必须编列六点四亿元经费,但实际上拨下的金额仅只有四成,导致预算执行率虽高,但仅能回收原先规画四成的租地。
林业署表示,目前已规画陈报行政院,将计划执行期程延至二○二六年,多执行两年,争取足额经费,尽快完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