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2下判刑4年 夜店杀警案17岁少年猛踢薛贞国

夜店警案中,17岁王姓少年串了死者薛贞国2脚,被判刑4年。(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信义区夜店杀警案,高等法院针对其中一名17岁王姓少年涉嫌踹了死者薛贞国部分,依聚众斗殴伤害致死罪,判刑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目前包括主嫌曾威豪刘芯彤部分,共有66人已在高等法院进入二审阶段。王姓少年被控到场助阵,在众人情绪高涨,失控大喊「乎伊死!」的状况下,王姓少年也往已经倒地的薛贞国腰部猛踹2下。高等法院认为,王姓少年坦承犯行,也与薛贞国家属达成和解,因此判决4年有期徒刑。

2014年9月13日凌晨,曾威豪与刘芯彤等人,在SPARK夜店与安管爆发冲突,不甘被「欺负」,曾威豪等人计划找人回夜店报酬。14日凌晨,「中山联盟」成员万少丞、萧叡鸿、周誉腾等人共找了20多人包围夜店。

休假中的信义分局员警薛贞国与庄瑞源获报前往,没想到众人失控,薛贞国被连拖带打拖出夜店外群殴,甚至遭红龙柱殴打头部当场倒地不起,伤重不治。一审曾威豪和刘芯彤各被判刑8年、9年,其余则为13年至2个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