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案「行刑手」 另涉摩铁砍人5案 要关18年2月

苟桓铭(右)(资料照片)

涉及北市信义区夜店杀警案,扛起红龙重击员警被称为「行刑手」的中山联盟成员苟桓铭,被判刑12年确定,入监服刑,但他因另涉南港摩铁人案毒品等5案,高院裁定合并执行徒刑18年2月。

检警调查,苟桓铭混迹竹联天龙堂,但对外自称是中山联盟。他曾因与同学互看不顺眼,撂人把他打成植物人,作风凶狠。

2014年9月,刑警薛贞国在信义区夜店门口遇害,苟桓铭被控以红龙柱重击薛员,被称是夜店杀警案「行刑手」、「终结者」,落网后一度被收押。

但苟桓铭在交保后不久,就因吸毒太臭被邻居检举,警方在他与女友租屋处,搜出不少毒品,被移送法办。他还在一审宣判有罪后几天,就再涉及南港摩铁砍人案。

去年最高法院判处苟12年徒刑确定,苟入监服刑,检方以他涉及夜店杀警案、摩铁砍人案、伤害、毒品6案,声请定执行刑,高院裁定应执行徒刑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