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老屋活化再生 桃园市补助最高达90万
为活化桃园市区老屋,桃园市政府公告补助老屋室内修缮及老屋活化经营计划,计划补助项目包含老屋建筑整建或修建、老屋室内修缮及老屋活化经营三项,补助金额从1万到90万不等,申请案采随到随审方式受理。
桃园市政府于106年底公告「107年度桃园市老屋再生活化补助计划」,即日起到10月31日止受理民众申请,希望透过公部门资源让鼓励民众维护老屋。
桃园市长郑文灿表示,老宅、古迹修复活化常因政策工具不足而遭遇困难,因此针对老宅,以编列预算、奖励机制、辅导规划等方式,协助修复、营运及活化,赋予老宅新的生命与功能。
桃园市政府住宅发展处表示,桃园市40年以上合法建筑物,具备历史、文化,并保有再生价值者,或未达40年以上之合法建筑物,经市府文化局认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者亦可申请。
计划补助项目包含老屋建筑整建或修建、老屋室内修缮及老屋活化经营三项,建筑整建或修建每案补助40万元,室内修缮每案补助90万元,活化经营每案每月补助1万元,申请案采随到随审方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