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裁准「国会改革法案」暂时处分 时力:足见立法粗糙品质堪忧

▲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国会改革法案生效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统、监察院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在宪法法庭10日准备程序庭后,今(19日)宪法法庭裁准暂时处分,相关法律在释宪案宣判前应暂时停止执行。对此,时代力量表示,相关处分足见立法粗糙品质堪虑,吁蓝绿白三党重启立法实质讨论。

宪法法庭于19日下午做出暂时处分,大法官宣告包含「总统国情报告及答询」、「反质询」、「藐视国会罪」、「国会调查权中有关法人或私人裁罚」、「考试委员、通传会委员等人事同意权」、「国会听证权」等部分,因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又对责任政治等重大公益有难以回复之虞,故这些部分宣告自即日起暂停适用。

时代力量表示,大法官的裁定显示多项法条可能引发宪法违宪疑虑,必须透过暂时处分来停止可能的危害,足以证明这次国会改革法案明显存在问题。

时代力量呼吁蓝绿白三党,不必等到大法官释宪结果出炉,应重新提出国会改革法案。在委员会中进行实质审议,确保每一条法案都能逐条审查与讨论,强化国会的监督权能,落实真正的国会改革。

总计本次被宣告冻结的部分包含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4、第25条、第29条之1第3项、第30条第3项、第30条之1第1项、第2项、第45条、第46条之2第3项、第47条、第48条第2项、第59条之1第1项关于调查委员会与调查专案小组部分、第59条之3第2项、第59条之5第2项、第4项、第5项、第6项及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其余部分仍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