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明华社区 公民电厂募股

大林明华社区发展协会发展太阳能多年,今年更成立公民电厂生产合作社。(张亦惠摄)

嘉县大林镇明华社区参与政府推动农村再生计划成效卓着,致力于社区环保、生态产业社福长照及节能减碳。近年来政府大力推动绿能,明华社区也不缺席,除目前活动中心楼上的太阳能外,社区发展协会与居民达成共识,加上台电辅导,成立保证责任嘉义县大林公民电厂生产合作社,建置房屋型太阳能。

明华社区团队13年来打造社区环保、生态、产业、社福长照及节能减碳,从地方中央部会获奖总数达67项之多,也累积2、300台游览车前来取经、参访。明华社区发展协会执行长江志弘表示,目前活动中心楼上建置的9K(千瓦)太阳能设施的回馈金作为社区活动使用,因社区发展协会是非营利组织,因此以生产合作社模式成立公民电厂。

公民电厂生产合作社昨日揭牌,江志弘表示,配合政府绿能计划,社区主动积极参与,目前共募集30位居民,1人认股10万元,总金额300万元,成立公民电厂合作社,目前已经找到2处案场,共38K(千瓦)的投资,预算约240万元,1年约可以回收28万元,鼓励社区居民可以加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