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正妹「撞死8少年」判无罪!律师提4点曝在台湾下场

大马女子沈可婷开车回家时,意外撞死8名飙风竞速的单车少年(示意图/shutterstock)

马来西亚女子沈可婷2017年在凌晨撞死8名飙骑「改装脚踏车」的少年,一度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不过近日遭改判为无罪获释,消息曝光后引发热议。对此,律师林智群提出4点分析,认为此事若发生在台湾「不可能判无罪」,沈可婷更会因此遭到肉搜而「社会性死亡(被忽视、孤立、隔离)」。

沈可婷当时在凌晨3时许开车回家,没想到意外撞上一群飙骑「蚊型脚踏车」的少年,结果造成8死8伤,期间沈可婷两度因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不过检方上诉后遭判6年有期徒刑,如今才终于确定无罪释放;所谓蚊型脚踏车是一种去除刹车脚踏车,许多大马少年除了借此在山路上飙风,还会以直躺姿势降低风阻追求速度。

林智群在脸书粉专「林智群律师(klaw)」发文表示,此案若发生在台湾,沈可婷不可能被判无罪,不管小屁孩干什么事情,车主一定是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未注意车前状况,有1%过失就成立犯罪」;二、少年爸妈会开记者会哭诉小孩很乖,只是喜欢骑快而已,「车主撞死人就是有问题」;第三点是媒体前往少年家采访时,爸妈会拿出少年的画画,「说这么好的小孩竟然被撞死了」;四是沈可婷会遭到肉搜,然后社会性死亡。

对此,许多网友纷纷回应,「台湾的应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一直觉得台湾的法律通常在处罚守法的人」、「我们家小孩很乖,都是被脚踏车带坏的」、「最经典的是,你要注意别人的不注意、小心别人的不小心」,另外也有大马人士说明,其实林智群提的4点在大马都已发生,幸好最终上诉后成功推翻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