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奶妹快来倒酒!」高雄低胸女被性骚怒告:左手插入我领口
▲小美指控倒酒时被胡男性骚扰。图为示意图,与本文无关。(示意图/记者邱中岳摄)
高雄女子小美(化名)在某休闲会馆担任女服务生,被胡姓男客人袭胸后听到「大奶妹快过来倒酒」才察觉被性骚扰,因此气得提告。高雄地院审结,认为全案仅小美单一指控,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因此判胡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美控诉胡姓男子2018年1月4日凌晨1时35分在休闲会馆内消费时,趁她起身倒酒无法反抗时将左手插入她低胸衣服的领口内,当下她认为对方不是故意,但随后听到胡男大喊「大奶妹快过来倒酒」,才察觉遭到性骚扰,因此气得提告。
胡男到案后否认犯行,表示没有触碰到小美的胸部,也不曾说过「大奶妹快过来倒酒」等话。小美则还原当下,表示胡男在她倒酒时站在身后,趁她站起来时将左手插入领口中,「碰到我胸口正中央部位,我就伸手拨开。我本以为胡男不是故意的,但是当我射完飞镖,听到他叫『大奶妹快过来帮我倒酒』,才认为他刚才是故意的。」
▲小美听到胡男说「大奶妹快过来倒酒」,才察觉遭到性骚扰。(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此外,胡男是休息会馆的股东之一,当晚与曾姓老板及朋友等人喝酒玩乐,而曾男等人都作证表示「没有看到胡男伸手触摸小美胸部,只是听闻小美向老板抱怨此事」,且也未听到「大奶妹快过来倒酒」等话。
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发现事发时胡男正在跟朋友交谈,谈话中手有举起、放下及摆动等动作,但没看到刻意伸向小美胸前等动作,难认是故意袭胸或误会,因未录得关键的影像画面,无从厘清上述各种可能情形,即难以作为佐证小美证词的补强证据。
法官表示,本案仅有小美的单一指控,无其他补强证据作为佐证,尚不足以证明被告有上述性骚扰犯行,应认举证不足。此外,也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证明胡男确有犯案,因此判胡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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