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炮通缉犯主动投案 网路留言「正在戒槟榔」引热议
▲通缉犯把「县议会之花」,研究室当炮房77天。(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
遭通缉的38岁简姓男子自爆将云林县议会研究室当「炮房」,宁可将自己的行踪曝光,面临被关的可能,还是坚持爆料。主因起于他和「县议会之花」林姓女职员的感情纠纷,晚间据平面媒体报导,他在21日晚间8点多,主动和嘉义市刑警大队表示要投案,做完笔录后已移送嘉义地检署。
《苹果日报》报导,简姓通缉犯和林女交往时,将县议会研究室当「炮房」,不仅大方进驻,还天天在里面做爱。新闻见报后,引起网友讨论,还有人看到简男的照片直说:「我的重点在男方的牙齿…这样吻的下去喔。」没想到「事主」主动在新闻内页留言:「我正在戒槟瑯了。」网友看见本尊留言更是疯狂留言「朝圣」。
▲简男在脸书留言表示人已经在警局了。(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
简姓男自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为了揭发林女「喜新厌旧」的烂个性,宁可透露行踪被关也要爆料。由于两人在脸书上互相指控,网友认为简男已被通缉为何还可以大方在网路上留言,难道不怕被锁定位置?不料简男立刻在提问1分钟后(晚间7点41分)留言「我在警察局了」。
即使简男已被移送嘉义地检署,网友还是持续在他的脸书留言,要他传授脸书把妹的方法,还有人称他「高手」,但也有网友认为不合则散,这样太不厚道,应该要停止爆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