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推新南向 开放不丹及斯里兰卡申请观光签证来台

不丹民众终于可以观光签证来台。(图/Roland提供)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为落实「新南向政策」,外交部1日宣布,4月10日召开跨部会会议研商第二波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签证放宽措施,会中决议提升我予斯里兰卡籍及不丹籍人士的签证待遇。为促进我与斯里兰卡及不丹之观光及商务往来,自6月1日起,开放斯里兰卡籍及不丹籍人士得向我驻外馆处申请观光签证来台。

除了开放观光签证外,斯里兰卡籍及不丹籍人士得迳向我驻外馆处申请商务签证,免除须由在台业者出具担保手续;另授权我驻外馆处,针对须经常前来我国之商务人士,得酌情核发1年多次停留签证。

外交部指出,申请来台公务访问、参加国际会议或各项交流活动、传教弘法探亲船员登船及短期就医等事由签证:均依现行规定办理。但暂不开放斯里兰卡籍及不丹籍人士以来台研习中文为由申请签证。

关于斯里兰卡籍及不丹籍人士申请签证之详细规定,外交部说,可参考驻印度代表处及驻清奈办事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