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再度放宽BN(O)签证申请条件 惠及伴侣及部分受养人
英国政府再度放宽BN(O)签证申请条件,惠及伴侣及部分受养人。(新华社)
据美国之音报导,在香港立法会加速审理《基本法》第23条下的国家安全法例之际,英国政府宣布再度放宽让香港人移民英国的BN(O)签证,并作出一些技术上的修改,让香港人考虑移民时更具有弹性。英国内政部当地时间14日宣布,修改BN(O)签证申请规则,作出大致上分为六个范围的修订。
报导引述英国港侨协会(Hongkongers in Britain)创办人郑文杰表示,修订令香港人申请移民更方便,「我相信是过去几年,英国内政部汲取了不少经验,不少移英港人向英国政府反映了各种因为签证政策所导致的一些生活上的疑惑或难题,而作出有关六项的修订。」
英国宣布的技术层面修改当中,影响比较大的,会是成年亲属受养人不再需要与申请者同一时间申请签证,而可以在未来他们的生活状况改变,不能够再独立生活时才分开申请签证。
郑文杰指,外界需要注意这项规定仍然是一项特例,只适用于无法独立生活、依赖主申请人生活的人,或者需要提供医疗等等的相关证明。
修订还包括,同时拥有BN(O)身分及英国公民身分的人,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BN(O)签证。郑文杰说,这项修订是为了透过BN(O)签证成为英国公民的人,可以在其后才为家庭成员申请BN(O)签证,方便移英港人。
以往BN(O)签证持有人的伴侣或成年亲属受养人申请签证时,他们的签证会与持有人在同一日结束,但当局会放宽规定,让他们可以取得他们所申请的签证长度。这一项修订并不包括子女。
郑文杰分析,一些家庭的成员或许一年间留在英国的时间不长,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满足连续居住五年的规足,放宽规定会帮助这些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完成要求并定居。
修订中有一项,如果持有30个月的BN(O)签证的人申请签证续期,当局可以在签证上最多加长28日,让他们不需要在其后再申请多一次续签,就可以满足五年定居要求。
BN(O)签证持有人在面临极度贫困或照顾儿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消不准使用公帑的条件。这次修改的其中一项,曾经获批使用公帑的人,在签证续期时无需再次申请使用公帑。最后一项修订为,确立因为申请政治庇护而处于「入境保释」状态人士,可以申请BN(O)签证。
郑文杰指出,虽然修订对港人「大开方便之门」,但仍未包括1997年主权移交时未有申请BN(O)资格的人。
今年1月31日,英国内政部宣布放宽未婚伴侣的BN(O)签证申请要求,取消双方需要曾同居两年的条件。截至去年年底,已经有超过20万人申请BN(O)签证,包括超过16万在海外申请的人。有大约14万人已经由海外搬到英国。大部分修订会在4月4日生效,其余与入境医疗费用相关的修订会在4月1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