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186按摩女」上旅馆 老婆逼拿3000万和解

陈妻委托征信社得知丈夫带年轻女子汽车旅馆。(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2013年与杨姓女子到汽车旅馆,相约半套性交易结果被陈妻逮到,为求获得谅解,签下3千万元的和解书。两人事后却因为缴不出钱被依妨碍家庭起诉。台北地院认为,陈妻当初提告又撤告,而且保险套卫生纸证物已经放置数月才化验无法证明两人有性行为,判决杨女无罪、陈男部分公诉不受理。

杨女表示,两人在「186时尚会馆」认识,只见过3到4次面,当时陈男买下她的时段出场,因为不胜酒力才会到汽车旅馆休息,并未发生性行为。对于被控告妨碍家庭,她表示,会馆是给男人取乐的地方,提起配偶很奇怪,虽然曾经听闻陈男提起小孩学医的,「我不知道他有老婆。」

陈妻4年前在丈夫手机里发现陌生女子的姓名,每一位都附有代号,为查清情况委托征信社,得知陈男带杨女进入汽车旅馆后向派出所报案,并在旅馆搜出用过的保险套及卫生纸团,一气之下要求两人赔偿3000万元及100万元,不过迟迟收不到钱就向法院提告。

台北地院认为,台湾离婚率高,就算有孩子也不一定有配偶,加上取证过程并无员警陪同,保险套、卫生纸又放在同个袋子,半年后才拿出来化验,难保不会有污染,而且陈妻当初在第一审辩论终结前撤告,判决杨女无罪、陈男部分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