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15岁女学生上摩铁!「课后辅导」11次 补教师愿赔400万和解

化学补教老师带女学生摩铁。(图/CFP,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38岁已婚黄姓化学补教老师涉嫌至私立学校代课时,以「课后辅导」为由,带当时只有15岁的国三女学生上11次摩铁,抚摸女学生身体、搓揉胸部等,更要求对方帮他口交,多次发生性关系遭女学生家长提告,审理赔偿家长400万元,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黄男在2015年6月至9月间在桃园某私立学校代课,以「课后辅导」为由,11次带15岁国中女学生至摩铁抚摸胸部与下体,还要女学生帮他口交,7次性交得逞。

女学生家长获悉后提告,黄男说,自己和女学生是「男女朋友」,过程中都没有强迫对方。女学生也表示,她确实与老师交往中,想说既然老师一直拜托她,她就试试看。

然而,即使双方合意性交,因女学生当时未满16岁,桃园地检署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人为性交罪及猥亵罪等提起公诉。

桃园地院审理,黄男态度良好、尽力弥补伤害,加上未有刑事犯罪前科,与女学生家长调解成立,达成近400万元的高额赔偿,因此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需支付公库18万元。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