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老师带她上床40次 小五女日记开心写:梦想实现了!

狼师利用少女爱慕之情发生关系。(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国小老师阿夏(皆为化名)发现五年级女学生小芬对她有爱慕之情,竟然顺势对方发生性关系40多次,直到学生家长手机里发现他的下体照才曝光,挨告后还搬出女童日记,强调少女是真心爱着老师,但仍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刑9年。

据判决书,小芬爱上老师后,曾在日记本上写「爱他半年,每天都想着他,梦想着要亲吻」,字字句句都显现出一个青涩少女的心境内容也都是美好的回忆,然而老师并没有阻止感情的发生,103年1月在学校教室一起看爱情电影后做出猥亵动作,同年2月间又在学校乐活教室脱下她的衣裤,即便少女表态「我不想这样」还是硬上得逞,之后还带她到小套房汽车旅馆车上等多处床战40多回,直到后来少女手机送修,家人惊见相簿里有老师的下体照,两人对话也极为暧昧,才让这段关系曝光。

阿夏挨告后,辩护律师拿出小芬的日记本,称少女已经暗恋老师半年,常常想着阿夏,更在与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交给他,如果是被性侵,应该是充满恨意,怎会在事后还把日记交给阿夏,还称「爱你,终于能实现梦想!」等语。

对此,法官认为小芬确实爱着阿夏,但是少女正处于年轻懵懂年纪,对于性交行为的意义及对自身身体保护的观念应是一知半解,而阿夏有违师道,戕害女童的身心影响其身心发展考量他在犯后有悔意,也与女童家人成立调解,履行赔偿金额完毕,因此二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仅判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