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修法掀討論 婦產醫:支持通過「利他型」代理孕母
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今(7)日表示,自己支持代理孕母政策尽速通过,但妇女团体提出对代孕者健康权、伦理的担忧。示意图/ingimage
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今表示,自己支持代理孕母政策尽速通过,但妇女团体提出对代孕者健康权、伦理的担忧。对此,妇产科医学会前理事长、马偕医院妇产科资深主治医师黄闵照表示,自己并无特定政治倾向,但支持代理孕母寻求社会共识后尽快上路,希望朝「利他型」代理孕母发展,让因疾病无法生育的女性,也能养育后代。
黄闵照说,代理孕母政策在国际上已实施40年,主要分为「商业化」、「利他型」二类。商业型代理孕母即任何人都可请人代孕,利他型则是评估个案确实有需求,才能委托代孕。自己较支持后者,子宫先天畸型、因后天疾病切除子宫,或先天心脏病导致怀孕时有死亡风险者等身体缺陷的妇女,拥有养育后代的权利。
妇女团体关注代孕者身体健康问题。黄闵照表示,修法应设有配套,让代孕者能有身体自主权,除强烈违反医学的行为外,确保委托者不得干预代孕者饮食、生活习惯等,也要让代孕者身心理状态出现问题时,依法终止妊娠。此外,代孕者应限制资格,排除首次怀孕者,也要限制不让同一位代孕者受孕太多次数。
「民法」规定「出生为母」,即谁生下孩子、谁就是母亲。但黄闵照说,代孕修法,应朝向「基因型代理孕母」。目前修法共识朝向,要有一方提供卵子或精子,才能进行代孕,若规定孩子出生后,可登记在委托夫妻名下,就能避免侵权转移期间,医疗支出、医疗责任不明的问题。
另外,台湾同婚合法化,有同性团体推动同性伴侣代孕。黄闵照表示,男男同婚的代孕议题较为复杂,女女同婚则较单纯,但都有待凝聚社会共识,可先从身体障碍妇女做起,一段时间后再扩及同性伴侣。
黄闵照说,若针对身体障碍妇女提供代孕,总人口数不会超过1%;过去有人担心,若代孕合法化,会让不愿冒风险生育的妇女,转找代理孕母,但这只要经过审查、设定条件门槛,就能摆脱物化女性、把女性当成子宫的疑虑。应透过更多讨论,希望在确保代理孕母健康权、自主权无虞的情况下,让法案尽速通过。
前妇产科医学会理事长、马偕医院妇产科资深主治医师黄闵照表示,自己支持「利他型」代理孕母尽快修法通过。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