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激战已婚刑警 怀孕流产还送菊花恐吓 人妻怒求偿220万

新北市1名人妻不满小三和老公发生多次性行为,还收到小三送菊花恐吓,怒向小三求偿220万元精神抚慰金。(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1名人妻不满老公和小三发生性行为且小三还怀孕人工流产,她和小三理论时还遭对方送菊花出言恐吓等,人妻气得要求小三赔偿220万元,法官审酌小三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故判小三赔偿60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新北市1名人妻和老公于99年6月结婚,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她不满小三还多次和男方前往板桥中和等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导致小三怀孕人工流产,人妻觉得自己的配偶权受到侵害,要求小三赔偿120万元,又小三还出言恐吓人妻及男方, 让她觉得精神极度痛苦万分,要求小三赔偿100万元,共计220万元。

小三表示,她和男方于109年9月曾短暂交往,但当时她并不知道男方为已婚之人,她知道男方有配偶后就分手了,因男方为刑警,她有找男方询问遭诈骗制作笔录之事宜,并无逾越男女往来分际之情事,110年12月人妻到她租屋处理论时,一言不合就遭男方用擒拿术压制攻击,人妻刻意隐匿其恶意侵扰她居住安宁之劣行,提出不完整讯息内容仅撷取对她不利的部分,且人妻在收到讯息及菊花后,仍持续回传简讯向她挑衅,难认人妻的精神有受到任何影响。

男方到庭作证表示,是小三约他去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的,他一开始就跟小三说他有老婆,1年内他和小三发生约10次性行为,人妻知道后也常因为此事跟他吵架。

法官勘验聊天纪录发现,小三曾传「若是在别的枪枝合法国家,男方这种烂咖早就被我亲手开掉了」、「今天只是菊花而已,下次我扛罐头的齁」等讯息,认定小三有恐吓等行为,考量小三独自扶养未成年子女,故判小三侵害配偶权部分赔偿50万元,侵害意识自由部分赔偿10万元,合计赔偿共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