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贪污警称办案主动积极非勒索 律师称:找到正能量

前淡水警分局警员蔡至恩(右)称自己主动积极找当事人厘清案情并非要勒索金钱。(中时资料库)

前淡水警分局侦查队警员蔡至恩,被控藉侦办的性侵案件许姓当事人勒索60万,胞兄还假藉自己是刑警到被告公司索取尾款,全程遭许男录音,并有超商取款的10万元画面,2人均涉犯贪污罪,士林地院5日进行言词辩论,蔡至恩承认部分罪行,否认藉势借端勒索财物,审判长谕知6月16日宣判。

蔡至恩坦承伪造文书、泄漏国防以外之机密给胞兄,不过那只是在家吃饭不小心说出,否认刑度10年以上贪污罪行,辩称自己办案「主动、积极」,才会到许家找被告。

检察官论告指出,蔡至恩并未依规定受理性侵报案,甚至连伤害案都没有成案,就透过资料系统查询许男个资,还与胞兄一起到许家,穿着刑警背心并告诉大楼管理员要到许家搜索,为了勒索金钱,但因许家无人而离去,胞兄手拿刑警背心并参与其中。

检方指出,去年5月7日,蔡至恩等2人与许男约在淡水一间超商外,声称可以「大事化小」,胞兄还说「他会帮你消案」,还说「一口价6」,许男当场交出10万元。检方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蔡至恩辩称,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数字6,都是许男说的。胞兄辩称,自己莫名其妙地坐上电梯,因为好奇心出门,在超商外巧遇许男。

蔡至恩说,警局政风、督察人员调查时都否认,直到律师罗爱玲面会时,他才认为自己做错了,因为大嘴巴乱说话,至今都认为自己罪不至此,不是基于吃案的心态,也没有想勒索,而胞兄只因比较鸡婆,想要看看老同学的先生长什么样子,才会一同前往,反指许男心态不正。

罗爱玲说,不是要替蔡至恩辩到无罪,而是要规劝蔡将此事「当作前的正能量」,并叙述自己现已58岁,从民国91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担任律师,整个法院、检察官、辩护人的沿革历史,庭讯历时4许时,审判长谕知6月16日上午11点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