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上警察却卖帐户教车手「风控」 知法犯法!男子背景曝光

苗栗黄姓警专毕业生,未考上4等特考,竟将银行及虚拟货币帐户提供诈骗车手集团,月捞19万多元,还教导接线车手注意「风控」,一审判2年4月徒刑,黄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煌忠摄)

苗栗县黄姓男子,3年前从警专毕业,却未考上4等特考,无法从任警职,为牟取高额报酬,竟将银行及虚拟货币帐户提供诈骗车手集团,从中赚取5%佣金,月捞19万多元,还教导接线车手注意「风控」,苗栗地院依加重诈欺判2年4月徒刑,黄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近日审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警调查,黄男从警察专科学校毕业后,曾做过熊猫外送员,每单赚取70元,及时薪145元的达美乐外送员,却为了赚取更高薪酬,2021年底透过网路加入诈骗车手集团,与外号「李凤月」及「导演」联系,进而提供自己银行及虚拟货币帐户。

检方起诉指出,2021年12月间,陆续有9名分别被以投资、交友、放款等诈骗的被害人,将款项汇入黄男帐户内,检方侦结后认定黄男为诈欺洗钱共犯,依法提起公诉。

苗栗地院审理,黄男虽否认犯案,但曾数次向MyGoPen事实查证网站人员,咨询是否涉及诈骗,然客服回复是「诈骗」,黄男为赚取5%报酬,仍继续提供帐户,从中赚取19万3351元,认黄男有诈欺取财及隐匿犯罪所得不确定故意,判处2年4月徒刑,没入不法所得19万3351元。

黄男主张,因受不了未通过警察4等特考压力,罹患身心疾病,上诉请求轻判,台中高分院审理,黄男虽有忧郁症就医纪录,不过他与诈骗车手对话纪录中,黄还告知对方「台湾有在防洗钱,所以有在操作或频繁操作都很容易被风控」、「我想入金一个月最多1000万,就分配30天来平均入金提款,比较不会被风控」。

二审法官认为,黄男与「李凤月」及「导演」联络时,均能正常互动,理解能力毫无问题,甚至提供建议予「导演」,对外界事物认知功能正常,无从据此即认其行为时有《刑法》第19条所规定得据以不罚或减轻其刑,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