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警知法犯法 挟怨剪断同事重机煞车线
警员原挟怨剪断同事机车煞车线被判刑。(本报系资料照/GoogleMap)
北市中正二警分局交通分队伍姓警员,曾与同事为了男女感情发生口角,因而心怀怨怼,去年5月中晚上竟破坏林姓同事的进口重型机车煞车系统,还拔走行车纪录器的镜头丢弃,检察官以窃盗、毁损起诉,士林地院审结,认为他割断ABS煞车的感应线,前轮煞车油压管等行为,依毁损罪判处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5万9000元,可上诉。
伍姓员警曾与林姓同事口角,因而怀恨在心,去年5月11日晚上9点多,一人到林停放大型重机的卖场停车场,用美工刀割断煞车管、ABS感应线,还破坏行车纪录器前、后镜头,林隔天早上要骑车出门时,发现煞车线遭割断,调阅卖场监视器,发现伍是就是破坏凶手,并指控对方谋财害命。
伍被控窃盗、毁损罪后,已经调离原单位,开庭时,他表示愿意负担修理费用2万4000多元,但林表明不愿和解,希望法院依法判决。
伍辩称,将镜头拿到外面丢弃,就是不想让林修好。法官认为,伍破坏镜头后也无从变卖,并非要占为己有,应属毁损罪,而且身为员警应该更了解法律规范,却知法犯法,不宜宣告缓刑,判处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