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通缉犯「口袋掏17万」行贿警遭拒 秒丢现钞逃跑

吴姓通缉犯掏17万现钞求警「不要为难」,4日遭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本报资料照)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毒品案遭通缉的吴姓男子,2018年4月间开车行经太平中山路被警拦查,吴先假报胞弟姓名供查员警见他神色有异随口说「你有通缉喔!」,未料吴竟说「我拿钱给你、拜托不要为难我」,拿出口袋中的17万4600元现金企图行贿遭拒,吴不顾现金还在警手上趁隙逃逸,直到今年2月落网;台中地检署4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吴。

起诉书指出,60岁吴男因毒品案被检方通缉,2018年4月14日傍晚5点多,开车行经太平区中山路,因见太平警分局叶姓警员经过,立即右转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更四处张望,警见状怀疑其贩毒便上前拦查。

吴见警主动提供随身包包检查,内有8万多元台币,又提供胞弟姓名供查询,但查无此人;警随口问「你有通缉喔!」,未料吴竟说「我拿钱给你,拜托啦,不要为难我!」随即从口袋中掏出新台币17万4600元塞到警手中,求警放过。

叶员当场拒绝并要吴返所侦办,吴趁警手中还拿着17余万元现金,抱着包包趁隙逃逸,逃了近9个月,今年2月初才被逮捕。吴到案后称,现金都是赌博赢来的,更否认行贿只想要离开现场,但检方依警方密录器画面及叶员证词证据,4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