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外送饮料「撞出前科」 女大生担家计+学贷反惨赔9万

苏女为贴补家计饮料店打工,没想到却因外送撞伤人,惨赔9万元。(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苏姓女子为了偿还学贷,减轻家中经济压力,还是学生时就到饮料店打工,没想到103年7月骑车外送饮料时,与曾姓女子发生擦撞,被法官认定是以「载送饮料为业」,以刑责较重的业务过失伤害判刑3个月,罚金9万元。事后,苏女虽上诉求情,指对方闯红灯,但仍被驳回定谳。

当时苏女骑车外送饮料,在行经树林三俊街与三俊街65巷口时,因为闯红灯,与曾女发生擦撞,结果两车双双倒地,导致曾女左脚胫骨闭锁性骨折、左髋关节受伤,苏女则是双侧膝部有挫伤及擦伤,且双方事后调解不成,还闹上法院

▲法官考量苏女无前科,依业务过失伤害,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苏女在庭上表示,自己还是学生,有学贷,想打工贴补家用,偶尔才会骑机车送饮料,并不是从事驾驶业务,请求法官轻判。但法官却说,骑机车送饮料是完成主要业务的附随准备工作,与业务有主要且直接的关系,加上苏女曾供称,当时号志转黄后,车到停止线就变成红线,担心自己若紧煞会引起追撞,所以才闯红灯,认定违规事实明确,属于过失行为,判刑3个月,易科罚金9万元。

由于苏女无力偿还,只好再上诉,并指称曾女当时也是抢快闯红灯,请求从轻量刑。但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苏女没有明确事证能证明曾女闯红灯,认定原审认事、用法违误,因此驳回定谳;但这一判,差别却很大,因为过失伤害,是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但业务过失伤害,却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今遭罚9万,让她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