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专赔光老翁1600万? 相关人士:赚钱都很开心,赔钱就...

兆丰证券示意图。(图/1111人力银行提供)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根据媒体报导,有位86岁陈姓老翁化名指控,他因信任兆丰证券理专,将毕生积蓄354万港币(约为台币1600万元)交给蓝姓营业员操作,并交代只要投资利息收入的投资商品就好,没想到在5个月后,却剩下港币6万元(约35万元台币)的资产。对此,有相关人士跳出来反驳「证券业管理很严格,根本不可能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拿他的钱去做他不愿意、或是不知情的投资」。

相关人士表示,陈姓客户一直以来都和蓝姓理专合作愉快,也因此当从蓝苑瑜国泰世华转职到澳盛银行、最后到了兆丰证券,陈先生也始终委托蓝姓专员投资。「原本以前都赚钱,所以也就配合得很好;但后来也许亏钱了,他就不开心,希望获得赔偿,所以开始找主管机关申诉」。

相关人士提到,其实陈姓老翁去年2月就申诉了,主管机关也早已做过查核,证明兆丰证券完全符合法令规范:一、开户要本人开户,二、交易前一定要本人做意思表示,才可进行交易,三、交易完成后,一定会寄出对账单给当事人进行确认。

相关人士私下认为,老翁在赔钱希望有个出口、能得到补偿,因此找了律师帮忙。目前公司全力配合,需要厘清的、需要提供风险预告书的,他们也都如实提供。可能因为隔行如隔山,也因此还需要一些时间,让两方资讯完整交流

相关人士也坦言,这件事之所以又被爆出来,可能是因为陈姓老翁想获得赔偿,却遍寻不到蓝苑瑜专员,才会前去请媒体帮忙、也才会又让此事件再次引起注意。「但其实我们有协助寻找过,可能手机也换了,真的找不到人。」

针对「陈姓老翁并不清楚自己签了些什么合约一事,相关人士表示,陈姓老翁表达的应该是「在开户同意书上签过很多名,所以不知道自己到底签了些什么」,并非签署投资同意书。「若是要签署投资同意书,绝对会很详细告知对方会把钱投资到哪里:陈姓老翁一定知道自己的钱用到哪里去,也一定都经过他的同意。」

至于外界指控的「专员恶意操纵投资人现金一事」,相关人士则表示,不论是印章或是存折都在陈姓老翁身上,没有人可以帮他决定到底应该把钱投资到什么地方、也没有人可以随意动用他的金钱,「证券业管理很严格,根本不可能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拿他的钱去做他不愿意、或是不知情的投资」,希望在事件水落石出前,民众不要一面倒指责理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