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饿偷金针菇 台北老翁赔钱和解不起诉

山区年近8旬的唐姓老翁偷拿火锅店金针菇,赔偿和解,北检职权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住在台北文山区年近8旬的唐姓老翁,经过休息中的火锅店,看到堆在门口食材,因肚子饿偷拿了一把金针菇回家煮食,店家经由监视器画面提告老翁窃盗,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老翁坦承因腹饥偷拿,且与店家达成赔偿和解,检察官将老翁职权不起诉。

唐姓老翁是在上月某日早晨,经过还没有开始营业的火锅店,看到门口有食材供应商堆放的食材,老翁看到自己喜爱的金针菇突然感到肚子饿,顺手抓了一把金针菇拿回家煮食。

火锅店整理食材发现金针菇数量短少,供应商表示食材都足量供应,店家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唐姓老翁拿走金针菇,于是向文山二分局提告老翁窃盗。

唐姓老翁到案后坦承犯案,他向检察官供称,「歹年冬」日子不好过,自己年纪大了,金针菇比较咬得动,所以看到火锅店前的食材,就顺手拿走。

由于唐姓老翁拿走的金针菇价值低廉,产生的损害轻微,老翁又与店家达成赔偿和解,检察官认为老翁行为及犯后态度,将老翁职权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