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大楼招牌「套房时租」有问题! 小姐领1500元卖淫

▲「套房时租」挂羊头卖狗肉。(图/第五分局提供,下同)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接获检举,北区西门路3段某商业大楼悬挂「套房时租」招牌,其实里面有女子男客从事半套交易。据了解,警方最后持搜索票前往,果然破获了这个色情交易地点

第五分局指出,经过行政组员警前往探访,发现套房出入有门禁把关,房间内部摆设、灯光与一般出租套房有异,搜寻这家店网路留言藏有性交易暗示字眼,判断情资可信度极高,随即向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

▼房间内部摆设。

据了解,警方见时机成熟前往搜索,当场在611号套房内查获苏姓男客与谢姓女子从事性交易,并在谢女皮包内查扣保险套证物,2人供称由赖O铭介绍、提供场地,事成后男客交付赖嫌新台币2500元,谢女分得新台币1500元。

警方透露,侦办过程赖嫌否认有介绍性交易,辩称只是以新台币1000元将房间租借给应召女子,企图规避刑责,最后根据苏男及谢女指证,认定赖嫌向不特定对象揽客介绍色情交易,讯后依妨害风化罪嫌移送侦办,另外谢女及苏男则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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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现金、保险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