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设充电桩没配套 问题重重

政府鼓励民众采购电动车,但设置电动桩相关配套仍不完善。(陈淑芬摄)

2040年新售汽车将全面电动化,全台电动自小客车已逾4万辆,除公设充电桩建置缓慢,私设电动桩的相关配套不足就上路,在法规限制严格、社区大楼恐潜藏安全疑虑等情况下,台中市目前向台电提出申设的社区管委会仅27户,远远落后电动车成长速度。全国公寓大厦管理服务职业总工会认为,中央应跨域整合住宅安全、消防及建筑等相关法规,通盘检讨解决设置问题。

依「台电公司营业规章」规定,住户设充电设备新增用电时,应向台电申请,台电台中区营业处近2年受理申请案件,公司行号有456户、社区管委会27户、个人有145户,社区管委会申请案少得可怜。

台中市经发局表示,社区大楼或民宅装设充电桩,须由电机技师或合法电器承装业者进行设计及监造,向台电公司申请审查及确认安全后供电。台电台中区营业处检验课长朱炎松不讳言,部分用户及厂商便宜行事,未申请送审迳行施工。

全国公寓大厦管理服务职业总工会秘书长廖铂霆表示,住户设置充电桩,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应取得社区同意,经区权会有住户2/3出席、出席的3/4同意,其实门槛很高、过关不易,营建署正研拟修法放宽。

廖铂霆指出,设置充电桩还涉及台电契约用电调整、「表后拉线」电损可能损害电动车电池;缩短布线可能对建物墙柱施工打洞;若多人同时使用恐造成跳电等多元复杂问题。此外,电动车一旦起火,锂电池扑灭不易,若发生在大楼地下停车场,现行消防设备是否能及时因应抢救?

台中市住宅处指出,社区装设充电桩属于社区自治,台中市已订定指引,协助沟通协调及维护管理。但对巡检维修都无强制法规,稽查及罚责也付之阙如,场域及设备都属私权,公权力难以强制涉入,但若发生意外,恐成重大危机。

廖铂霆建议,面对电动车时代来临,中央须跨域通盘检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建筑法》及《消防法》等相关法规,并研拟出相关可行的配套措施,才全面解决难题,推动汽车全面电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