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1天要30万!早餐店杀手爽捞15万和解金 再告同事作伪证

▲「早餐店杀手」出没,店家都受害。(图/记者周宸亘摄,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早餐店杀手」刘姓女子又来了!她在双北应征上百家早餐店,录取后就脱序奥步如摔餐盘、抠脚洗蔬果等,逼得店家开除她,而后她就到劳动局申诉,以此赚取和解金。这次她在面食馆上班21天辞职,还申诉至劳工局,拿了3500元和解金后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店家支付工资加班费合计30万3985元,并对出庭作证餐厅员工提起伪证告诉。

46岁的刘女看准了早餐店和小吃摊可能没有依照《劳基法》帮员工投保劳健保或提拨退休金,于是她在双北地区应征工作,确定上班后再「露出真面目」,店家难以忍受开除她,她就会到劳工局申请调解。不少店家觉得理亏,摸摸鼻子付3000元和解金;她还会以雇主非法资遣为由,要求付她没上班期间的工资。

根据新北劳工局统计,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刘女申请调解案大约130案件,成立件数约50件,和解总金额15万元左右,最后一件是2017年8月申请,许多店家吃过亏,都对她印象非常深刻。店家也喊冤,明明有请刘女提供身分证办理劳健保,但她不肯提供,「过了3天后,她手就没有在动,而且会跟同事说,不能碰到我的手,不然我会告你。」

刘女这次称在面食馆上班21天,突然被告知不用上班,就向台北政府劳动局申请不当解雇劳资争议调解,过程中,她还称曾提出想要回餐厅工作,但没有获得回应,存证信函也没有消息,但她认定双方雇佣关系仍存在,因此店家应依法给付加班费及不当解雇争议期间的工资共30万3985元。

▲▼早餐店杀手!2年调解50案拿15万调解金。(图/东森新闻

然而面食馆却反驳,明明是刘女工作内容无法适应而主动提离职,公司也给付刘女1月9日至1月29日的工资共1万4600元,双方已经终止劳动契约。餐厅黄姓女员工也证称,离职当天,在店内做外场服务的刘女和店长讲话,提到垃圾桶没有收进来,她却辩有收,店长劝她认错就好不要狡辩,刘女最后就说那她不要做了。

黄女表示,刘女当时也自己说「那就做到今天为止」,岂料过没多久,她又回到店里和店长说不然让她继续工作,但店长坚持,同时也算完她所有的薪水。另外,受面食馆委托前往劳工局调解的黄姓男子表示,就双方争执解雇是否具正当性、劳工退休金及加班费进行调解,最后也达成和解,店家当场给付3500元给刘女,且劳资双方抛弃衍生而成的民、刑事及行政之申诉权利

刘女提告店家败诉,又不服声请再审,被法院驳回不得再上诉后,她另向台北地检署指控餐厅员工黄女和受委托调解的黄男涉犯伪证罪,更称黄男既然是店长同学却年纪不同。不过检方最后调查,黄女和黄男所陈述的内容并无与事实不符,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两人涉犯伪证罪,事证不足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