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高官用算術計較執法
本月七日行政院通过交通违规记点相关修正条文。会后院长说修法为的是「确保行人安全」兼顾「驾驶人生计」,交通部长也说要让「道安」和「民怨」找平衡点。解释得很正面,却很含糊。究竟如何得以折衷?执法强度要降低多少才叫作兼顾、平衡?看得出来,政府在用话术模糊这次修的是非,用算术计较执法的反弹!这是看待每年三千街头亡魂,看守内阁的新立场吗?
交通部说去年六月加强执法(含扩大记点)后单月交通死亡少了六十三人。但因为职业驾驶人和民代抱怨,十月起重调执法强度,十一月底取消部分违停的记点,结果死伤人数又再攀升。不得不再找平衡点。
记点制针对坏习惯的遏制,一如消费市场在降价外的优惠券(coupons),是有行为科学依据的。减少记点这类辅佐性压力,就是降低处罚效果,就是放弃更精准的处罚工具。
报告院长:行人安全和驾驶生计并不是道路空间上竞夺,要行政院来「裁示兼顾的分际」。交通违规就是对交通安全的侵犯,就是不对不当,没有兼顾的需要,没有分寸间的计算。
若是对交通违规降低罚度,是不是对违建认定也要放宽?对国家考试的作弊也需要容忍?这背后都有许多人的生计要兼顾啊!
长官算不出算术平衡,就换一招,用罚金界定微罪,创造出「微罪不加记点」举世未闻的无逻辑政策。
各国罚款高低大致反映在地对交安或恶性违法的制裁力道。荷兰对「占用身障车位」罚款远高于「闯红灯」,台湾却相反。反映我们更在意肇事,对身障朋友的人权没那么重视。可见交通违规行为的禁罚十分复杂,罚款高低又因为舆论情绪,时有变动。挑一二○○元作为微罪门槛,一刀画开,从此那十大交通违规不再结合记点制?实在太草率!
微罪违规就不记点在学理上没依据,更可怕更可恶的是政府带头区分微罪和重罪!前者因为微小就少罚难罚,等于是公然鼓励犯纪者的侥幸心态。这是对法律的轻贱,又在政策面承认因对象而执法有差异!等于是政府带头摇撼了法治的基础!
微罪和记点既然没有逻辑关系,区分微罪又被扣上不尊重法律大帽子,为什么继续做这件荒唐事呢?显然,主事者还想在算术中找出路。民怨和官怨之下,要降低多少点数才找到平衡点?
近几年交通罚单将近四十%都和停车有关,十大不记点项,只要含括违停,再加上其他违规,大约就超过了记点的半数,对平衡和兼顾有了善意注解。这就是高官的算术答案。
内阁改组在即,面对交通记点的用和退,不只是检讨个别部会的专业作为,更在省察整个政府维护法治,带领国家迈向进步的决心。不然干嘛要重选领导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