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护人却无力照料 法官认证!2个儿子都免养这款老爸

当监护人却无力照料,法官认证,2个儿子都免养这款老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被2个儿子指控,当年父亲与母亲离婚时,由父亲担任他们的监护人,但是父亲却无力照料,就将他们交由母亲照顾抚养,并改由母亲担任声监护人,因为父亲无正当理由就未负保护教养之责,因此他们诉请免除对父亲之法定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表示,对于2个儿子的主张,他均不争执,并同意免除对他的扶养义务。法官认,民法第1114条第1款规定,直系血亲相互间,互负扶养之义务,但受扶养权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负扶养义务者负担扶养义务显失公平,负扶养义务者得请求法院减轻其扶养义务:

一、对负扶养义务者、其配偶或直系血亲故意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体、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为。二、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受扶养权利者对负扶养义务者有前项各款行为之一,且情节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养义务,民法第1118条之1 分别定有明文。

法官审酌,阿国身为2个儿子的父亲,在他们成年之前,依法本负有扶养义务,但阿国自他们年幼时起就未扶养,也并未给付扶养费用,彼此间也形同陌路,阿国对他们疏于保护照顾,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个儿子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可上诉。